中国银行为焦五一先生

自费调查弦线模量出具的支取条件认定

 

长安大学焦五一先生在中国银行本分理处有存款十万元,特此证明。

焦先生以此款作为他的研究成果弦线模量有关事实的调查取证和重新鉴定费用,为此自愿具结的取款条件为:2001年以内支取时在取款单上必须加盖长安大学的印鉴,否则不能支取。本单位理解焦先生为中国科技进步的爱国热忱,它是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具体行动,特此予以认定并请长安大学存查。